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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查询开始! 存量房贷10月25日统一调整幅度LPR-30BP发布日期:2024-10-13 浏览次数:

  从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浙商银行等多家银行了解到,当前房贷利率高于LPR-30BP的,统一调整为LPR-30BP。首套房和二套房都会调整,房贷利率低于LPR-30BP的,不参与此次调整。

  其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均表示,将于10月25日实施统一批量调整,贷款人不需要前往银行操作,即可享受利率下调。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新期待,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及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相关要求,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工作。为协助广大客户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便捷性需求。

  (一)我行已发放的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

  (三)须为浮动利率定价方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贷款须先转为浮动利率再进行调整。

  (一)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利率高于LPR-30BP的首套房贷和其他地区利率高于LPR-30BP的全部存量房贷统一调整至LPR-30BP。

  (二)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二套房贷利率高于相应政策下限的统一调整至当地相应政策下限。

  (三)对于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房贷,需客户先提出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为加点形式,转换后如利率水平高于LPR-30BP,再将加点幅度调整至上述下限。利率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一)以浮动利率定价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客户无需申请,我行将统一批量调整。

  (二)存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贷款,客户需线上或线下向我行申请调整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后,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

  (三)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的二套住房贷款,如符合二套转首套房贷条件的,客户可线上或线下向我行申请“二套转首套”,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转成首套房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具体以当地政策要求为准,请咨询贷款服务行。

  (一)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我行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二)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二套转首套”业务,客户自公告之日至10月24日(含)可通过手机银行或贷款服务行发起申请,审核通过后,我行于10月25日进行集中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三)自2024年10月25日(含)起,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或贷款服务行继续发起定价方式转换、“二套转首套”申请,我行将于成功转换当日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进行利率调整,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一)线上渠道。我行手机银行支持“一键申请”,具体办理路径为:下载中国工商银行APP-登录/注册-贷款-房贷利率调整,点击相应贷款办理利率调整或查看相关信息。

  (二)线下渠道。客户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贷款服务行咨询电话查询”查看我行所有贷款服务行联系方式,可到原贷款服务行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可在手机银行“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利率调整结果,也可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贷款-我的贷款”栏目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还款计划。如客户对利率调整事宜存在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联系贷款服务行。

  (二)客户可登录手机银行“房贷利率调整”栏目预查询利率变化测算情况,最终以实际调整结果为准。

  (三)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转浮动利率、“二套转首套”调整或审核结果。对“二套转首套”审核不通过的,如存有异议,可联系贷款服务行,如符合相关政策可重新提交申请。

  (一)您如对此次批量调整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20日(含)之前向贷款服务行提出异议申请,我行将不予纳入此次批量调整;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按本公告进行批量调整。

  (二)推荐您优先通过手机银行办理,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联系贷款服务行更新。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四)我行整理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常见问答,客户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金融-个人贷款”或登录我行手机银行查阅。

  答:可以。我行已上线房贷利率调整预查询功能,您可以用借款人手机号登录我行手机银行,进入“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提前查询房贷利率调整情况。如您还未安装我行手机银行,可以提前扫描二维码或登录我行官方网站下载安装。

  以下为三位存量房贷客户预查询结果举例,可以看出三位客户的下降幅度。由于这几笔贷款重定价日不同,目前贷款采用的5年期以上LPR值(定价基准)就不同,分别为3.85%、3.95%、4.2%,虽然调整后的利率都是按LPR-30BP计算,但三位客户调整后相应的利率分别为3.55%、3.65%、3.9%,每位客户的利率下降幅度也不完全一样,分别下降了0.3%、0.85%(该笔贷款调整前为LPR+55BP的较高利率)、0.3%。三位客户的贷款进行重定价后,这些贷款利率将调整至同一水平。

  答:对于符合此次批量调整利率政策的存量住房贷款,我行将于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利率,调整当日(25日)开始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调整前利息还按原利率计算。

  我有个同事刚办了一笔住房贷款,利率是LPR-45BP,在这次批量调整时,我的存量住房贷款也可以按这个标准下调利率吗?

  答:不可以。按照此次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对于利率高于LPR-30BP的存量住房贷款,最多下调到LPR-30BP(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二套房贷款除外)。

  答:除了北京、上海、深圳等以外的大部分地区,只要是符合调整条件的贷款,无论是首套还是二套,都将统一批量调整为LPR-30BP。

  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符合调整条件的首套房贷款,也将统一批量调整为LPR-30BP,二套房贷款调整后的利率值按照三个城市当前二套房贷相应的政策下限确定。

  如尚未完成扣款,您可撤销提前还款申请,只要符合此次调整条件,即可进行利率调整;

  如已完成部分提前还款扣款,只要符合此次调整条件,剩余本金部分可进行利率调整;

  答:您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房贷利率调整”栏目点击“贷款服务行”右侧的通话按钮直接联系(见下图),也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贷款服务行咨询电话查询”查看贷款服务行联系方式。

  答:按照此次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本轮仅调整LPR加减点,不同时进行贷款重定价。

  答:可以。对于当前为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您需要先主动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新5年期以上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再将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低于-30BP的不调整)。

  基准利率为4.9%,当前执行利率为基准利率的9折,即4.41%(=4.9%×0.9)。在10月15日申请转换为浮动利率定价,由于申请转换时的5年期以上LPR为3.85%,转换后利率为LPR+56BP,10月25日实施利率批量调整将统一调整至LPR-30BP。

  基准利率为4.9%,当前执行利率为基准利率的8折,即3.92%(=4.9%×0.8)。在10月15日申请转换为浮动利率定价,由于申请转换时的5年期以上LPR为3.85%,转换后利率为LPR+7BP,10月25日实施利率批量调整将统一调整至LPR-30BP。

  基准利率为4.9%,当前执行利率为基准利率的7折,即3.43%(=4.9%×0.7)。在10月15日申请转换为浮动利率定价,由于申请转换时的5年期以上LPR为3.85%,转换后利率为LPR-42BP,低于LPR-30BP,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不在此次批量调整范围内,利率维持LPR-42BP。